为创新扶贫工作体制机制,有效遏制和减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现象的发生,切实发挥大病医疗兜底保障对防贫、脱贫的重要作用,积极推进精准扶贫,结合我市实际,万宁决定实施万宁市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口大病医疗兜底。
据了解,大病医疗兜底实施时间为2017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大病医疗兜底补助对象是经市扶贫办认定的全市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口中(含巩固提升对象)因患大病或慢性病的两类贫困患者:第一类兜底补助对象为经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大病商业补充保险(政府购买)、疾病应急救助(三无人员)、大病医疗救助后,仍无能力支付剩余医疗费用的贫困患者;第二类兜底补助对象为因患重大疾病没有住院或因长期患慢性病需要在家治疗的贫困患者。
大病医疗兜底补助标准根据兜底对象分为两种:第一类兜底对象按无能力支付的剩余医疗费用给予兜底补助;第二类兜底对象按每月300元标准给予补助,年度累计补助限额为3600元。
2017年至2020年大病医疗兜底实施期间,补助资金由市财政每年预拨付200万元(根据实际运行情况实行动态调整),作为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口大病医疗兜底专项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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